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
认定标准:
A类人才(300万)
1.诺贝尔奖获得者(物理、化学、生理或医学、经济学奖)。
2.获得以下奖项者:中国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、美国国家科学奖章、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、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、英国皇家金质奖章、科普利奖章、图灵奖、菲尔兹奖、沃尔夫数学奖、阿贝尔奖、拉斯克奖、克拉福德奖、日本国际奖、京都奖、邵逸夫奖。
3.中国、美国、英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日本、意大利、加拿大、瑞典、丹麦、挪威、芬兰、比利时、瑞士、奥地利、荷兰、西班牙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俄罗斯、以色列、印度、乌克兰、新加坡、韩国的科学院院士、工程院院士(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,见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网站http://www.bic.cas.cn)。
4.……
B类人才(200万)
1.近5年,担任过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(《期刊引用报告》JCR一、二区)正、副总编(主编)。
2.近5年,在Nature、Science、Cell或所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著名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的第一作者(含与第一作者具有同等贡献作者),或唯一通讯作者。
3.近5年,广东省“珠江人才计划”领军人才入选者。
4.……
C类人才(160万)
1.担任过境外世界知名大学(见说明5)助理教授。
2.近5年,入选中组部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(千人计划)”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的团队核心成员(限前3名)。
3.近5年,入选广东省创新科研团队的核心成员(限前3名)。
4………
(以上完整资讯可登陆该网址查看)http://hrss.sz.gov.cn/xxgk/zcfgjjd/zcfg/rcfw/201609/t20160922_4962787.htm